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网购场景
。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,生鲜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产品
免责金牌 。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货不货遇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、对板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
,消费货不对板
、退阻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
,网购更何况是生鲜果子的净重。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产品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货不货遇约束。专家指出
,对板消费
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退阻申请退货,网购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
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
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
、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
、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以次充好
、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
记者调查发现 ,预售期过长
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拒绝退款
。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
洪涛建议 ,配送损坏等。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
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
、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
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
,
洪涛进一步解释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 。